各系部、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结合学院高水平院校建设工作安排,学院决定启动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分类
1.创新训练项目
旨在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改革,倡导以项目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注重研究过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鼓励与企业合作设立校企合作基金项目,鼓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为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2.创业训练项目
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 项目选题范围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太阳成集团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三、 项目申报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学生个人或创业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项目团队须配备相关专业指导教师1~2名,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2项(包含2项),指导教师负责答疑解惑,指导项目开展,监督经费的使用。对具有企业背景或工程背景的教师要予以优先考虑,鼓励项目特别是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3.申报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有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避免项目超大、过难,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各项目每季度需提交季度报告,研究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等中期检查材料。
5.已在学院其他部门立项项目或已经参加过学科竞赛的作品不得申报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四、申报数量
1.创新训练项目,每系不少于20项,系内审核排名后上报;
2.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请各系结合前期基础推荐成熟项目申报;
3.鼓励基础部教师积极参加申报。
五、申报立项程序
1.各系部积极配合学院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事项的扎口工作。
2.学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2),申报创业实践类项目还需提供完善的创业计划书(模板自定),经指导老师确认后交各系工作负责人。
3.各系工作负责人将材料收齐后于4月19日前将所有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稿报教务处,联系人:卢倩,邮箱:luqian@ntsc.edu.cn。
4.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遴选出优秀项目申报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同时立项一批院级项目。
六、经费资助
对获准立项的省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将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给予配套经费支持,优先推荐入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进行项目孵化扶持。
七、其他事项
请各系部接到通知后,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学生做好申报工作;各系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申报过程有不明事宜,可与教务处联系和咨询,联系人:卢倩,联系电话:85965561。
附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
3.高职高专专业门类目录
附件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