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我校“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1日(周六)至5日(周三)放假,共5天。5月1日(周六)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周日)为正常休息日,5月3日(周一)补5月1日(周六)公休,5月4日(周二)、5月5日(周三)为调休。
二、教学安排
1 4月25日(周日)、5月8日(周六)全体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各类学生、学员正常上课。4月25日(周日)按5月4日(周二)的课表执行,5月8日(周六)按5月5日(周三)的课表执行,5月3日(周一)各班级原课表排定的课程自然取消。有关课程如因放假造成课时不足,任课教师可直接到所在学院办理调课手续,以补足课时。
2.4月30日(周五)学生晚自修取消,5月1日(周六)至5月5日(周三)各班级原课表排定的课程自然取消。4月25日(周日)、5月5日(周三)、5月8日(周六)学生晚自修正常。5月5日晚自修期间,辅导员(班主任)应到岗检查学生返校情况。
3.短期培训班和成人教育班学员放假时间与普通班学生一致,课程调整安排同普通班。
三、工作要求
1.放假前夕,各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应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放假期间,校园安全值班工作仍按照学期初下发的校园安全值班表执行,值班人员、值班时间与有关要求不变。
3.放假期间,学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把关进出校园人员。教职员工因私出省的,要履行相关报备审批手续;学生、学员离校度假需履行相关请假手续。学生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及各二级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各类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安全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及离校学生(学员)登记统计工作,后勤部门要切实做好水电、餐饮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4.放假期间,广大师生员工要一如既往地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坚持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工作,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保持通讯畅通并遵守学校及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规定。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