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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院长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4-02浏览次数:2491

各部门、各系部:

经研究决定,我院2019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共3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5日(周五)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4月6日(周4月7日(周日)为正常休息

二、4月4日(周四)学生晚自修取消。45日(周各班级原课表排定的课程自然取消。有关课程如因放假造成课时不足,任课教师可直接到所在系办理调课手续,以补足课时。47日(周)学生晚自修正常,请辅导员(班主任)到岗检查学生返校情况。

三、短期培训班和成人教育班学员放假时间与普通班学生一致,课程调整安排同普通班。

四、清明节放假期间,校园安全值班工作仍按照学期初下发的校园安全值班表执行,值班人员、值班时间与有关要求不变。

五、清明节放假前夕,各系、各部门应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生工作处及各系应教育学生安全有序离校、及时返校,并认真做好假期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继教院要认真做好在校学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六、请各部门、各系部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确保清明节放假期间的校园秩序正常和安全稳定。

  


院长办公室

2019-04-01